
索 引 号:009050039/2020-00429
主题分类:其他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11-23
标 题: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凉山州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文字号:凉府办函〔2020〕95号
发布日期:2020-12-01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凉山州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凉府办函〔2020〕95号
州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凉山州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凉民政〔2020〕43号)收悉。经州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州政府同意建立由州民政局牵头的凉山州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凉山州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凉山州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我州殡葬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州政府同意,建立凉山州殡葬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统筹开展全州殡葬工作,研究分析全州殡葬工作面临的形势,协调解决跨部门协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完成殡葬综合性重大任务,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12个部门(单位)组成。州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请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民政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会议召开前,由牵头单位会同各成员单位,明确会议议题。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审定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有关方面。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按程序向州委、州政府请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州民政局要牵头会同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切实形成合力,推动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互通信息、互相配合,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凉山州殡葬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曲木克古 州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 涛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何跃清 州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俞明刚 州公安局副局长
陈浩梁 州民政局副局长
王 伟 州财政局副局长
巫 勇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 辉 州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徐 柯 州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尹启荣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宋志斌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文波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寸金华 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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